马来西亚裁员福利:您的法定权利
了解在马来西亚被裁员时的权利,包括遣散福利、优先重新雇用和雇主在《雇佣法令》下的义务。
裁员是指雇主因重组、缩减规模、财务困难、自动化或关闭业务运营等原因终止一名或多名雇员的雇佣关系。在马来西亚,裁员受《雇佣法令》1955(EA)、《劳资关系法令》1967和《工业和谐行为守则》1975管辖。虽然马来西亚法律没有规定固定的裁员福利计算公式,但已有确定的指南和法律原则来决定被裁雇员有权获得的福利。本指南解释了如果您在新山或马来西亚其他地方面临裁员时的法定权利。
谁受《雇佣法令》保护?
《雇佣法令》1955适用于马来西亚所有雇员,不论薪资水平,但某些关于遣散福利的具体条款主要适用于月薪低于RM4,000的雇员。对于超过此门槛的雇员,雇佣合同条款和普通法原则决定其权利。然而,所有雇员,不论薪资水平,都受到《劳资关系法令》下不公平解雇的保护,如果认为裁员没有正当理由或借口,可根据第20条提出申诉。
雇主的裁员义务
计划裁员的马来西亚雇主必须遵守以下义务:
- 通知劳工部:根据《雇佣法令》第63P条,打算裁员的雇主必须在裁员生效前至少30天通知最近的劳工部办事处。
- 适当的通知期:雇主必须给予雇员合同约定或法定的通知期(以较长者为准)。根据EA,最低通知期从服务不足两年的雇员的四周到服务五年或以上的雇员的八周不等。
- 遵循LIFO原则:《工业和谐行为守则》建议雇主在选择裁员雇员时适用「后进先出」(LIFO)原则,即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最近雇用的雇员应先被裁。
- 优先重新雇用:被裁雇员在公司情况改善时应获得优先重新雇用的机会。
裁员福利和补偿
裁员福利的金额取决于雇员是否受《雇佣法令》具体条款保护或适用普通法。马来西亚裁员福利的既定指南为:
- 服务不足2年:每服务一年10天的工资
- 服务2至5年:每服务一年15天的工资
- 服务超过5年:每服务一年20天的工资
这些指南被马来西亚雇主广泛遵循,并被工业法院认可为合理的基准。然而,实际金额可能因雇佣合同、任何集体协议(工会雇员)以及裁员的具体情况而异。除裁员福利外,雇员还有权获得任何应计年假、未付工资以及如果雇主选择以代通知金方式的余额通知期的付款。
就业保险制度(EIS)
由SOCSO(PERKESO)管理的就业保险制度为因裁员、关闭业务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况而失去工作的雇员提供财务援助。根据EIS,被裁雇员可能有资格获得称为求职津贴的现金福利,提供高达假定月薪80%的津贴,期限最长六个月。EIS还提供重新就业安置计划、培训和职业辅导。在过去24个月中向SOCSO缴费至少12个月的雇员通常有资格获得EIS福利。
被裁时应采取的措施
如果您被告知将被裁员,请采取以下步骤:
- 要求正式的裁员信,说明裁员原因和提供的福利
- 仔细审查要约,与既定指南进行比较
- 在了解全部影响前,不要签署任何接受文件
- 检查您的SOCSO缴费是否最新,并申请EIS福利
- 咨询雇佣律师了解您的权利和选择
质疑裁员
如果您认为裁员并非真实或未遵循正当程序,您可以在终止后60天内根据《劳资关系法令》第20条提出申诉。质疑裁员的常见理由包括:未遵循LIFO原则、未通知劳工部、在裁员的同时为相同职位招聘新员工,以及以裁员为借口移除特定雇员。S K Song律师楼的雇佣法团队可以评估您的案件并为您建议最佳行动方案。
S K Song律师楼如何协助您
S K Song律师楼的雇佣律师在裁员事务中代表雇员和雇主。对于雇员,我们评估裁员的公平性,在适当时协商增加福利,并在必要时提出工业法院申诉。对于雇主,我们就合法裁员程序提供建议,起草裁员信并确保符合《雇佣法令》和《行为守则》。联系我们的新山办事处进行咨询。